1 目的 為加強的證照管理,確保證照在企證照業經營管理活動中安全、有效、合法地使用,服務好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類證照。
3 責權部門 行政部負責統籌組織、監督檢查及協助各種證照的管理工作。
4 管理規定
4。1 證照種類 證照種類包括基礎證照和專業證照兩類。
4。1。1 基礎證照是指各的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國稅登記證、地稅登記證、銀 行開戶許可證等開業運營必須具備的證照。
4。1。2 專業證照是指各在經營中取得的專業類證照,如酒店的特種行業許可證、衛生 許可證、煙草專賣許可證、酒類零售許可證,建設集團的資質證書、安全生產許可證、專項工程設計證書、質量體系認證證書、催眠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以及各類專業管理人員學歷證、職稱證、專業資格證,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證書等。
4。2 證照辦理
4。2。1 辦理部門。
(1) 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由行政部在職進修統籌辦理。
(2) 國稅登記證、地稅登記證、銀行開戶許可證由集團財務部統籌辦理。
(3) 專業證照由行政部主要辦理。
4。2。2 證照除正常的年審和換證外,凡涉及變更或注銷的,必須由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辦理。
4。2。3 證照的辦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,如因超過規定期限未辦理以致證照過期的,由 經辦人員負主要責任,經辦人員的直接領導負連帶責任,如被罰款的,所發款項全部由經辦人及其直接領導共同承擔。
4。2。4 所有證照辦理完畢後,必須將復印件備案至行政部。
4。2。5 證照辦理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經辦人員憑票據辦理報銷手續。
4。3 證照保管及使用
4。3。1 所有證照原件由專人專櫃負責保管,行政部登記、備案並保留復印件。
4。3。2 各行政部統一管理證照復印件,如因業務需要使用證照復印件的,由行政部同 意提供,並做好登記,注明用途及有效期。
4。3。3 如因業務需要借用證照原件的,須填寫“證照借用申請表”,由主管領導批准後,到 保管員處借出,並在“證照借用登記表”上做好登記。
4。3。4 證照使用完畢後,必須立刻歸還,並在登記表上注銷。
4。4 證照遺失處理
4。4。1 證照遺失必須馬上告知行政部,由行政部登報聲明證照作廢,並按主管部門的要求 重新補辦新證照。
4。4。2 遺失證照的,由遺失人承擔全部責任,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遺失人承擔,並處以XXX 元/次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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